--南京邮电大学-------  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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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访问学者暂行办法  
 
 
1. 扩大开放是实验室建设的宗旨,本室接受国内、外访问学者,并提供进行科学研究的条件。

2. 凡自带课题与经费的访问学者,其申请手续为:提出申请(填写申请表)、提交科研设计(填写科研设计书),由一名教授或两名副教授职称以上的同行推荐,经实验室主任审核批准后,由实验室确定时间、安排实验室、确定指导教师。并按研究内容核算经费,在访问学者到位前一次收清。

3. 凡需取得由实验室资助的访问学者,需按开放课题要求进行科研设计,科研设计需经学术委员会评审,实验室主任批准后进行。

4. 凡受课题组聘任到实验室完成本实验室研究课题的访问学者,由课题组组长批准、实验室主任签字后由实验室统一安排,一切费用由课题负责。

5. 访问学者必须避守本室的一切规章制度与规定。

6. 协作科研经费由本室统一管理。
 
     
  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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